各平台、镇街: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0〕297号)文件及省、市相关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附件4,另附)内新材料产品,且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的企业,符合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承保保险公司须符合《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7〕60号)相关要求,且完成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产品备案。
二、申请保费补贴的产品应由新材料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关联企业及贸易商的不得提出保费补贴申请。原则上单个项目的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三、已获得保险补贴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续保保费补贴申请。用于享受过保险补偿政策的首台(套)装备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
请各镇街、平台通知符合条件企业根据《2020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附件2)的申报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一式6份装订成册及电子版,需经所属镇街、平台确认真实性并出具证明意见(盖公章)后提交区级经信、银保监部门联合初审。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升级与绿色发展科,邮箱:424523918@qq.com。
联系方式:
区经信局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科 梅恺元 0571-86139902
银保监会余杭监管组 王忆丹 15267535215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 展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
3.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
4.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银保监会余杭监管组
2021年1月8日
附件2
2020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应为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一式3份。包括:
(一)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格式附后);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首批次新材料生产单位和用户单位所签订的正规合同;
(四)保单及保险费发票复印件,每份保单对应一家生产企业及一家用户单位;
(五)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认可机构、中国新材料测试评价联盟检测机构成员或用户企业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六)产品专利、专利授权书或其他关于知识产权的承诺;
(七)承保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备案编号、备案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名称、承保时点符合《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公司条件的证明材料。
(八)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
新材料生产单位基本情况 | ||||||||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
股权结构 | ||||||||
主营业务 | ||||||||
通讯地址 | ||||||||
员工总数 | 研发人员数 | |||||||
年主营收入(万元) | 研发经费占比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投保新材料情况 | ||||||||
投保新材料名称 | 对应《目录》版本及编号 | 年版第 号 | ||||||
年生产量 | 投保数量 | |||||||
与用户合同中,投保新材料的合同金额(万元) | ||||||||
保险金额(万元) | 保险费率(%) | |||||||
保费金额(万元) | 申请补贴金额(万元) | |||||||
承保保险公司名称 | 投保时间 | 年 月 日 | ||||||
保险期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投保新材料主要 技术指标 | ||||||||
核心技术与 知识产权情况 | ||||||||
新材料用户单位基本情况 | ||||||||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
主营业务 | ||||||||
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该新材料的年使用量 | ||||||||
该新材料的 应用情况 | 请说明用户采购投保新材料用于生产何种产品 | |||||||
新材料生产单位关于填报内容真实性的承诺 |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新材料用户单位关于填报内容真实性的承诺 |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承保保险公司关于填报内容真实性的承诺 | ||||||||
承保保险公司: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保险经纪公司(如有):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意见 |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金额的数据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申请补贴金额不保留小数点(直接舍去)。
附件3
2020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
所在镇街、平台(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 投保新材料名称 | 生产企业名称 | 投保数量 | 投保新材料合同金额(万元) | 保险金额(万元) | 保险费率(%) | 保费金额(万元) | 申请补贴金额(万元) | 用户单位名称 | 投保时间 | 保险期间 | 保险单号 | 投保倍数 | 承保保险公司名称 |